光荣

just萌cp

参商

Naeon:

A


人生不相见,动若参与商。


 


B


无论何时踏进菜市,它总是喧闹着的。


 


左边地上的第三个摊子有老太在卖板栗,估摸着比一元硬币大不了多少,成色却是极好,想了想还是称了小半斤,用小巧的浅棕纸袋子装着,套上个红色透明塑料袋,付钱时候老太还殷勤的喊“小伙子觉得好吃,就来再买哦”,我提拉着袋子,快速的走过这一侧小摊。


 


叫卖声,砍价声,刮鱼鳞声,还有砍鸡声,熙熙攘攘,也算是热闹。我看着穿着围裙的阿姨粗大的手指,以及她手上起起落落的刀,提起又放下接触砧板,力道很大,有些许的鸡血和碎骨迸出来。


 


付钱的时候干净利落,本想拿了就走,但提了提手中鸡肉的分量,还是转头又要了一个口袋套在外面,这次是浅蓝色的,很大的一个,能放下很多东西。


 


又兜兜转转,挑着买了点土豆青椒和茄子,卖菜的大爷也算是相识了,经常在他家挑素菜,很干净也不缺斤少两,缺两毛钱二十,他就顺手给我塞了一把小葱,说是懒得找零,我也没说什么,点点头又走了。


 


手上是五颜六色的袋子,想抬手按按帽子都不行,白色的内搭浸了汗,要透不透的,黏得难受。我心里不知怎么的一时郁结“买这么菜多干嘛,反正也只有一个人吃”,脑海里突如其来的浮现出这个想法,平时差不多就买一半就行了,今天不知道怎么一晃神,就买多了。


 


刚才还在想着要丢掉一两个袋子吗?反正不是什么大钱,这个天气提这么多确实受罪。却听到了很熟悉的声音,从背后传来,然后肩膀就被拍了两下,有人小声在喊:


 


——“王俊凯?”


 


是不确定的语气。


 


C


“进来吧,别看了,就我一个。”


 


打开门的时候我有些恍惚,除了钥匙便是两手空空,这样的情况已经很久不见了。


 


王源在我身后跟着我进了屋子,他手上拿着我刚买的菜,咋咋呼呼的踩着那块黑色的小地毯脱鞋子,因为没腾开手,干脆就直接拿脚踩着鞋后跟用力一甩把脚解放出来,这样挺快的,但是两只鞋子就各自散落天涯了。


 


我盯着那俩横七竖八的白色球鞋,心里有点不是滋味,总觉得……不该是这样的,但应该是什么样子,我也说不上来,纠结半天没个思绪,干脆跨了一步到门前,然后拉住门把手一使劲。


 


“砰”


 


关了门。


 


D


“我倒没想过真能在这儿碰见你”王源倒是没个客人的自觉,顺手拿了餐桌上的苹果就啃,也不洗洗,一边吃着一边倚在厨房的门框边上看我洗菜,沉静了一会儿就说了这么句话。


 


“那你觉得应该在哪儿碰见我?”我捞起洗好的青椒甩甩水,放在菜板上等会儿切。


 


王源吃着东西,说话含糊着,我想了一会儿才听明白他说的是“随便在哪儿,反正不是这儿”,弄清楚了我也就笑笑没搭理他。


 


哪儿都可以,唯独这儿不可能,是因为什么呢?


 


这屋子不在什么繁华地段,相对来说还算偏僻,走六百多米有个小菜市场,走二十多分钟有几个便利店,要是想逛逛大型超市,那就要打出租车,花上四十多块才抵达。周围的住户都是些老人家,不关心娱乐花边也不爱看新闻联播,每天记得最清楚的是零碎的菜价和久未归家子女的电话,住在这里总是觉得安稳恬静的。


 


是个好去处。


 


就因为是个好去处,所以之前总爱把那个人往这儿拐。


 


说起那个人……我往后看看啃完苹果又开始啃梨的王源,内心很是无语,带着亲哥对亲弟恨铁不成钢的情绪问他“你又吃饱了撑着怎么着?”


 


“诶我这不就吃了你两个水果吗,我还没饱你干啥说我撑,无缘无故你干啥骂我呢你。”


 


我也不说话,就面无表情的一直看着他,从小到大他就吃这套,没一会儿他就主动稍息立正站好,破罐子破摔的说“我来替你家那位慰问你。”


 


我还是不说话看着他,然后他就呼噜了一把头发,服输一样的嚎“老王我真是,好好好,我就是犯贱行了吧”然后又嘀咕着“你们两个跟没事人一样,倒是我多管闲事了”,说着就往门口走,看上去是想离开了。


 


我又转过头去切菜,但嘴没闲着,提高了声音说“既然来都来了,吃了饭再走吧”。


 


然后王源就又屁颠屁颠的回来,我不回头都知道他嘴角就一边上扬,眼睛亮亮和发现了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一样,指不定内心还想着“看吧你还是想知道的”,我想了想还是不要让他有什么误会才好,于是淡淡接了一句“今天菜买多了,我吃不完,别浪费”。


 


王源知道我没有吃剩菜的习惯,都是一顿解决,不行就扔。


 


然后等了三秒,他终于反应过来,恶狠狠的丢下一个字。


 


“操。”


 


E


这顿饭吃得有点寡淡无味了。


 


恩,主要是王源太吵了,干烧小土豆,鱼香茄子,青椒炒肉,加上一大盆板栗鸡,愣是没把他的嘴给堵上比如现在,他一边不停扫荡着饭菜,一边“不经意的”表明,他知道那个人的消息。


 


可惜我不配合,他都开吃第三碗了,我还是没说话。最终他放弃的垂下头,特别沮丧的问我“你就没什么想问我的?一点都没有?”


 


我看着他期待的脸斟酌了一会儿,然后问他“你这些年怎么样了?”


 


他面容僵硬了一会儿,随后立马黑下了脸,深呼吸了几次,用一种强忍着什么的状态对我吼“王俊凯你是不是有病?好玩吗?这样有意思吗,我他妈东南西北找了你半年,结果你问我过得怎么样?”他怒极反笑,摔了筷子乐嘻嘻的对着我“好,你想知道是吧,老子告诉你,老子过得特别差!天天看着你家那个我快疯了,疯了!你懂吗?”


 


我叹了口气走过去捡了筷子,不慌不慢的动作着,还去厨房又拿来一双新的放在餐桌上,王源看我的眼神就和看个神经病一样,我揉了揉头说“我和千玺早就分手了。”


 


想了想还加上了一句“王源,我喜欢他喜欢了十三年。”


 


王源的脸色一下变得惨白,而我开始接着吃饭。


 


F


有的话不用说明,点到即止就够了。


 


比如字面上只是我和千玺分手了,而我喜欢这个人喜欢了十三年。没说出来的话是——即使我们分手了,即使我们没在一起了,但我喜欢他十三年,我比你王源,更加了解易烊千玺。


 


所以别再和我耍心眼子了,字里行间暗示着“我不好过因为千玺不好过”,想方设法的想让我好奇的打听那个人的消息,然后满足你心中那点心思。


 


可是王源啊,我太了解他了,千玺那样的人,不会把自己置于疯狂的地位,从一开始,他就是最清醒的一个。


 


我开始在脑海中回想,从一开始……那么最初的易烊千玺是什么样子的?


 


那该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啊。


 


G


小时候的易烊千玺。


 


那个时候还是把他当弟弟看的吧,小小的一个,在声乐老师面前害羞得连耳根都红了,却还是一言不发,双手攥着衣角,张开口了好几次,却就看见了口型没听见什么声音,当时自己还挺怕声乐老师生气的,拉着王源不断的给他加油鼓气,最后也没什么成效,等待的时间太久,连老师都被磨得没了脾气,挥了挥手说下次再唱好了。


 


没那么容易混熟,我不是主动搭话的个性,他也不习惯新的环境时常保持沉默。


 


但总会慢慢熟悉的。


 


录音时候千玺的少女音让我笑了很久,其实那个时候早就听过了他的声音,但唱起歌来还是有点想笑。我不会去开他玩笑,但王源会,等到唱完后两个人闹成一团,相互饶痒痒,最后也是千玺败下阵来,他是真的很怕痒。


 


拍摄第一支宣传片,三个人在还不懂得约定和诺言的重量的年纪,懵懵懂懂的答应下了看上去无比漫长的十年。


 


当时怎么想的?


 


想过“要是没人喜欢呢?”“要是继续不被看好呢?”“还要接着继续吗,看不到前方的时候,还要继续吗?”


 


年少的梦想,我考虑过一切可能。


 


唯独没想过成功。


 


H


我吃得不着急,面色平和,不激动也不黯然,就是往常的模样,没半点不自然。


 


“你倒是吃得下去啊”王源冷笑,“什么时候也改了口味吃这些清淡的菜了?重庆人怎么菜里厨房里都不见辣椒了?”他端的一副讽刺的语气,尾音上扬,像挑破了什么秘密。


 


“恩,习惯了。”这些问题都不算事,对答如流的前提就是,我不在意这些习惯被发现。


 


有什么好隐藏的呢,我和王源都知道,千玺不太能吃辣,后来为了保护嗓子,干脆就不吃辣了,连最爱的老麻抄手都只吃清汤的。


 


这些暂且不提,说起来的话,要不是千玺,我怎么会做这些菜?今天这一顿的几个菜,全是他的拿手菜,也是他喜欢吃的,为了做出他喜欢的味道,我也是刻苦研究了一番。


 


也都是当年的事情了。


 


那是第一次带千玺在重庆街上玩,身上钱不多,但想尽地主之谊,王源在旁边要了烤肠还点了份土豆条,他本来就不喜欢在身上装钱,得,这都得我来付钱。


 


千玺在他的诱惑下咬了沾满辣椒籽的土豆又撸了串红彤彤的烤肠,长大嘴巴不停吐舌头说着辣死了辣死了,我看不下去他们这么没头没脑的吃东西,干脆把他们带到旁边的抄手店,没成想就是这么一个无意之举,反倒让千玺发现新大陆一样找到了自己的挚爱。


 


就像,当初的我无意之中加入公司,却成就了王俊凯。


 


说起来很矫情,但事实如此,是王俊凯,成就了王俊凯。


 


我所有做过的事情,都是发自我自己的意愿,是我一个人的选择,没有任何后悔或者后退的余地,不留借口也从不找借口。


 


包括有时在外地录制节目带着口罩跑了半条街去买抄手给他,包括之后他拍戏条件不好,我天天做好饭菜给他送过去几次都差点耽误了自己的行程,再包括开始学着一点点不吃辣,从之前的无辣不欢到现在口味清淡。


 


恩……也包括对他提出分手这个要求。


 


都是我自愿做出的决定。


 


I


“我那个时候还以为你们能一直……算了当我没说。”王源认命般拿起我放在桌上的新筷子,坐下来和我和和气气的吃饭。


 


以为什么呢,能一直在一起吗?


 


我也曾经这样以为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 


和千玺在一起,这是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。我和他心知肚明彼此的情感,我对他情根深种的时候,他对我不过有了些暧昧的想法。


 


没纠缠过,这些年来,就算不是知根知底,那也是相互了解的。


 


不过温水煮青蛙,一点点习惯,然后因为一个契机,就在一起了。


 


当我为他挡下急速下落的支架的时候,满心满意都是庆幸,还好今天我来探班了,还好他前些日子说了想吃糖水,还好我煮了糖水立马就装好往这儿赶。一切都刚刚好,支架落下的时间刚刚够我把他一把推出去,然后我就被埋在一堆钢筋铁骨里。


 


醒来已经是三天后了,绷带绑满上半身,我望着胡子拉碴黑眼圈深厚的趴在我病床边上的千玺,扯了扯嘴角笑着说“还好没伤到脸,我这张脸可是很值钱的。”


 


然后他就看着我哭,也不出声,就是呆愣愣的,我知道他还没反应过来,想动手抱抱他,却无奈发现连抬手都是剧痛,然后我听见他说“王俊凯,我们在一起吧。”


 


“我们在一起吧,我怕死了,你在这里躺着,一动也不动,我真的怕死了。”


 


我就傻兮兮的看他,笑得虎牙凉透了。


 


之后的日子,都是他在照顾我,亲力亲为,请来的护理完全没有事情做,每天就帮我换换床头花瓶里的花,后来连这个也被千玺包了,也就辞了他。


 


我好点了之后问千玺,我倒下的时候,他在想什么,他说:


 


——“我想啊,你要是这么走了,那我怎么办呢?”


 


爱一个人的时候,总会轻易提起一生。在花荫月下说着情话,情动之至,连命都可以交付给对方。


 


但事过境迁,回过头来看这段路,不过是并肩了一段岁月,哪里用得上把命都留下呢,至多留下些午夜梦回的沉寂,再留下个不能言说的名字罢了。


 


比如当时千玺,以为没了我就什么都没有了,而现在看来,没有谁是离了一个人,便活不下去的。


 


我年少时唱歌,会为歌词中错重复杂的情感脉络而感伤,有时甚至落下泪来。而现在,过去了这些年,我再听到这些歌,会因为某些人某些事,沉默度过一个傍晚,再没了流泪的冲动。


 


J


“那你们……就这样了吗?莫名其妙的开始,然后又莫名其妙的结束?”


 


我洗着碗,对王源的提问不可置否。


 


对王源来说,我和千玺在一起,不能算得上莫名其妙,他毕竟看着我过来了这些年,不是空穴来风的感情,有理有据,抵赖不得。


 


但我和千玺分手,他是不能理解的。


 


没在一起的时候,我就喜欢和千玺来这个屋子。


 


安静不吵,很适合创作,随着我们俩来的次数越来越多,这间屋子就越来越有活力。从冷冰冰的精简装修到铺满了我和他各自的喜好。


 


在一起之后,这里就成了我们默认的家,彼此都孜孜不倦的装饰着这个地方。


 


“你能就这么把千玺忘了?”


 


听到这里,我终于坐不住了。


 


怎么会忘记呢,我手上正洗着的碗,青白色莲花纹,是千玺选的,他喜欢这样雅致的餐具。再扩大一点,厨房的吸油烟机也是他选的,浅蓝色,很好看。两间卧室,一间书房,一间卧室里面充斥着大小不一的玩偶,还有我这些年淘汰下来却不舍得丢的吉他,一间卧室是我和他住的地方,很柔软的床,他总说对他的腰椎不太好要换成硬板的,我却觉得他本来就喜欢软绵绵的东西,这样的床也舒服,至于腰椎问题,我就专门去学习了按摩。


 


哦,是我曾经和他住的地方。


 


还有书房,笔墨纸砚,文房四宝,都是他的,我一动也没动,看着也好看,我的字很丑,千玺的很好看,他练字的时候我喜欢从背后抱着他,然后把头埋在他颈窝,深吸一口气,很浅的香味。


 


最不能忘记的,我现在的舞蹈,是他手把手教的;我的穿衣风格,衣柜里大小牌子的衬衣外套,他选的;我这一身厨艺,为他学的;我吉他口袋里几十首修修改改的歌曲,当时写给他听的;所以……怎么会忘记呢?


 


只要我还是王俊凯,只要我还拥有我的记忆,我就不会忘记易烊千玺。


 


因为他存在于我的衣物,我的歌曲,我的三餐,我的舞动……我怎么会忘记?


 


要忘记他,除非忘记我自己。


 


“王源,我从来没有,从来没有忘记他。相反,我这辈子,都会牢牢地记住,易烊千玺这个人。”


 


K


至于为什么会分开。


 


哪里有什么复杂的缘由,归根结底,不爱了而已。


 


千玺翘班来看望我,没有通知想给我惊喜,从背后捂住我的眼睛对我说生日快乐,我却没了转身抱紧他再亲一口的欲望。


 


写曲子到半夜,他给我盖上被子,半梦半醒间亲吻我一下,没有了心动的感觉。


 


还有好多好多。


 


不是不能掩饰太平,但这不公平。


 


我已经越来越向局外走去,而他开始沉沦,我无法相信我的演技,还可以全身心的用假装的方法和他在一起,有可能就此度过余生。


 


我做不到。


 


我看向他的眼睛里,不复从前的浓情蜜意,明明什么都没变,我还是我,他还是他,但就是……没有爱了。本来还想着再拖一会儿,却没时间了。


 


因为一个小礼物,我在千玺拿了最佳男主角的那晚,在停车场,提出了分手。


 


他在我面前没有失态,只是不停确认我是否在开玩笑,了解我的认真后就开车走了,然后我就丢失了他的消息。


 


那个时候早过了十年演唱会,我们组合也各自单飞,都有着不错的发展,然而在那天之后,我们俩都有默契的退居幕后,他偶尔帮别人排排舞,也去客串客串戏,我就是写写歌,有兴趣的自己留着等出专辑,没自我共鸣的就丢出去给了别人,就剩下王源一个还在这娱乐圈的台面上蹦跶着,混成了主持一哥,偶尔和我争争最佳男歌手。


 


而这次,我已经有差不多大半年没听过千玺的消息了。自己也很久没出现在大众视线前,安静居住在这个充满回忆的地方。


 


慢慢的用新的行为,新的记忆,一点点盖去那些陈旧的,却可以在很多年后拿来唏嘘的,回忆。


 


L


王源看着我拿出的盒子,惊讶的神色丝毫不掩盖,他张大了嘴说“原来你知道。”


 


然后他一把抢过那个盒子打开,一对戒指静静的陷在丝绒盒里,内环还分别刻了K&Q,他摸着这两个戒指,着魔一般的说着“王俊凯你他妈是个混蛋。”


 


是啊,寻找乐谱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个盒子,打开一看是戒指,再联想到那些日子里不太对劲的千玺,我立刻做出了选择。


 


分手。


 


再不分的话,来不及了。我想千玺是想在他称王登帝之后回家向我求婚的,即使按照传统来说应该是我向他请求。


 


这个戒指品牌的设计师和王源交好,我也就知道王源也知晓这事情,指不定还等着事成之后来敲我竹杠。


 


但可惜啊,没了那一天了。


 


千玺在我提出分手之后,再没回来过这个屋子,他所有的东西我也懒得去收拾,反正也习惯了,何况这个屋子我以后也不会常来了。


 


但现在我又出现在这里,不知道是谁给王源通风报信,让这小子得了消息就过来了,想着在我和千玺之间再拉个红线。


 


他没料到,我早知道这个戒指的存在。


 


“把它给千玺吧,或者放在你那里也好,总归是个纪念不是,还有,现在你可以说说,你想说的事情了。”


 


王源苦涩的笑笑,视线放空了,回忆起什么事情来的样子。


 


M


“千玺又回去读书了,在英国,双学位,挺辛苦的,不过我看他很开心,好久没见他这么笑了。”


 


“你和他分手之后,他也不颓废,也没崩溃,我陪他去了好些电影宣传,还是某天他不小心说出来,你和他已经分手了,面上倒是都看不出来。”


 


“都是大老爷们,我不指望你们夜夜买醉然后痛哭流涕,但至少憔悴一点吧,结果你没多久就出新专辑跑活动面色好得很,他也处处笑着,开心得不得了的样子。”


 


“……但我知道之后,还是发现了不一样的,你知道的,他这个人……”


 


王源犹豫了一会儿,不知道该怎么说,我接过话匣子“他这个人,只要别人好了,自己怎样是不管的。”


 


然后王源恍然大悟,一掌拍在大腿上“对,就是这么个意思,全世界都要他好,他就开开心心着,但我是察觉了,他就是那个魂都没了,他还是一样的活着,也会发自内心的笑,才艺也没落下,但就是有种说不上的滋味儿。”


 


我知道的,我明白,那是丢失的感受。


 


缺了一块,莫名其妙感情上多出空白来了,没什么拿来填进去,就只好让他空着,浑浑噩噩这些年,也就这么过去了。


 


都爱过这么一个人,哪怕他已经消失了,但总占据你感情的那么一份子,回到梦中,他还是你梦境的二分之一。


 


千玺是个明白人,不爱了就是不爱了,没有任何挽留和纠缠的必要,不如留好颜面重新开始,我想起他的脸,梨涡浅浅的,很好看。


 


“我听人说在这儿看到你,心里还挺开心的,你这是想通了要复合吗?我抱着这个想法来看你,结果你完全没了这个心思,王俊凯啊……你……唉”


 


“王源,这是我的房子。”


 


是我的房子,哪怕情到浓时,户主也没有改成两个人的名字,那时我们不介意这些。


 


而现在,因为我是户主,这个房子我就有使用权,我很喜欢这个地方,这里有我王俊凯一整个,一整个青春。


 


再长点,说不定这辈子就也在这儿过了,来个新人,就算是旧屋,也是不同的。


 


N


王源拿着戒指盒,在门边踌躇很久,还是没忍住问我“真的没可能吗?”


 


我为他这份单纯而感到愉悦,他也知道自己问得多余,倒是有些懊恼了,嘟囔“也是,你们俩都放下了……我还操什么心……”


 


我把他送出门,在关门之前对他说“是啊,没可能了。”


 


“我不会再爱易烊千玺了。”


 


就如同现在的千玺,也不一定愿意接受我,他也开始了全新的生活。


 


而我们在一起过,就足够了。


 


我之前对王源说喜欢千玺十三年,然后他就白了脸,我确实没有说错,从我十五岁那年了解这种别扭的情绪叫喜欢,到我和千玺分手,确实是十三年。


 


我们分开了四年了,既然我的喜欢还停留在十三年,那我们也就没了可能,所以王源瞬间面无血色了起来。


 


但还有更多没说出来的话。


 


“我不会再爱易烊千玺了”


 


——“可是,我大概也不能再爱上任何人了。”


 


太浓烈的情感,全给了一个人,我可能还会遇上别人,但不会再这样全心全意的爱,可能连喜欢都变成奢侈。


 


即使我们已经分离,但我此生遇到的爱情,都只有你,全是你。


 


我们都会有新的生活,都能好好活下去,和以前一般潇洒快意,无需矫情,从你选择读书开始,就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。


 


无论分开,无论一起,聚合离散的原因从来都不是外力,全都是爱。我爱了,我来了,爱淡了,我便走了,多么简单的道理,却总有人沉溺于此,不死不休。


 


至于今后会如何,那也是今后的事情了。


 


O


明日隔山岳,世事两茫茫。




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
至于为什么写这个故事,偶然翻读初中摘抄本,读到杜甫的《赠卫八处士》很有感触(本文的开头和结尾均取自原诗)


我一直都觉得一生一世一双人是不太可能的,所以一直想写关于在一起然后分开重新开始生活的故事。


我想的爱情是“没有你,我可以活得很好,只是失去了变得更好的可能”【本文之于千玺是这样的,其实写了很多伏笔,比如乱扔的鞋子,还比如很多,但讲明白就没意思了】


还有就是“回忆本来是非常美好的,只要你能让过去的都过去”【基于小凯,即使不爱了,没有爱,还有理解尊重和欣赏,都是美好的事情,爱情本无对错,来去自得】


愿你能懂。

评论

热度(1292)

  1. 共17人收藏了此文字
  2. 遥遥一玺Naeon 转载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